第一章

夏天。

佛羅倫斯的夜晚,燈火輝煌,星光燦爛。

駱奇踩著一地月色,迷濛的走在維奇歐橋畔的街道上。

晚風陣陣吹來,帶著一股異國的浪漫和清涼意。

終於,他走進了一家名叫“布里藍”的小酒館。

酒館裡,人聲沸騰。

他獨自選在一個靠窗的角落坐下,並且叫來了一杯冰釀雪酒,和他最喜歡的草莓女乃酪。

提起草莓女乃酪,他已記不起什麼時候養成的習慣,總感覺那種酸酸甜甜的滋味,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神奇力量。

現在,他就一邊啜著草莓女乃酪,一邊欣賞窗外波光粼粼的亞諾河。

不知怎的,望著那灑滿銀色月光的河岸,流水悠悠,他竟有一種淡淡情懷的憂傷。

於是,他不由自主的從口袋裡取出一張泛黃的照片,專注而出神的凝視著。

就在他眼角微微泛出淚光的同時,酒館的舞台中央,驟然響起一陣輕柔悅耳的音樂來,接著,一個年輕女孩,一面從簾幕中走出來,一面幽幽柔柔的唱著一首旋律優美的意大利歌曲,叫做“海提拉女孩的情人夢”。

她的歌聲婉轉動聽,悽美如詩。

但是駱奇卻無心聆聽,只是不停的把眼光落在手中那張照片裡的女人發呆,以及她胸前那串閃閃發亮的月光石項煉。

他永遠忘不掉父親駱堯天在臨終前,曾把這張泛黃的照片送到他面前,指著上面那溫柔婉約的女子說:

“駱奇,如果有一天,爸爸不幸死了,你就去找她吧!”

“爸。”駱奇愣愣的看著父親,問了一句:“她是誰?”

駱堯天突然眼底泛著淚光,聲音鏗鏘的說:

“她就是你的親生母親杜曼君。”

“什麼?”駱奇震驚的睜大眼珠,“她不是已經死了嗎?因為生我而難產死的嗎?”

“沒有,駱奇。”駱堯天苦澀的說:“那是我騙你的,曼君根本沒有死,她至今還留在意大利。”

駱奇急切的問:“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?”

“唉!”駱堯天長長的嘆了一口氣,許久,才虛弱的說:“是這樣的,駱奇,二十五年前,我曾到意大利經商,在佛羅倫斯的‘皇后宮夜總會’認識了曼君,她因為家庭貧困,才墜落風塵。她的溫柔美麗,出汙泥而不染,讓我瘋狂愛上了她,所以,我決定拿錢幫她改善家庭生活,也努力的把她從酒店中帶離出來,從此,曼君就一心一意的跟著我。我們在聖十字區過了一段非常快樂的口子,她並且為我生下了一個孩子,那就是你,駱奇。”

“但我不懂,”駱奇迷濛了起來,“既然您們彼此相愛,為什麼您沒有把她帶回台灣來,為什麼還讓她天涯飄泊,甚至,讓我們母子離散,始終不曾相見?”

駱堯天凝重的垂下眼簾,自責的說:

“是我的錯,駱奇,是我不該愛上曼君,是我造成的悲劇,因為去意大利之前,我在台灣早就有了一段婚姻,早就是使君有婦,但是曼君的溫柔解語,真的讓我情不自禁,也無法自拔,加上你的出世,讓我明白你們才是我這輩子的心之所繫。所以,為了給你們母子一個名份,我斷然決定要回台灣結束那一段名存實亡的婚姻,誰知道,這樣的決定,卻也鑄成了我們父子和曼君分崩離析的命運。”

“為什麼?”駱奇懵懂的問。

這一問,駱堯天似乎被刺痛了,他愴惻的說:

“這就是曼君至情至理的地方,當她知道我在台灣有過婚姻,知道我準備為了她回去離婚,她震驚不已,也白責良深,並且含淚的對我說:‘介入你的婚姻,我早已千萬個不該,如果我再把自己的幸福,建築在另一個女人的不幸和痛苦上,那麼我的罪孽就會愈重,即使下十八層地獄也不足以彌補我的愧疚和罪行。’她還說,要是我膽敢為了她而傷害別人,她只有死路一條。我萬萬沒有想到,這件事竟在她心裡產生極大的罪惡感,也無法原諒自己,因此她只好留書出走,把所有的過錯都全部帶走。”

“那麼我呢?”駱奇的眼眶溼潤了起來,“她為什麼如此狠心,不連我一起帶走?”

“駱奇。”駱堯天痛楚的叫:“你別怪曼君,她不帶你走,是不想讓你跟她一起流浪,一起吃苦受罪,她最大的願望,就是希望你能回駱家認祖歸宗,你應該明白你母親的用心良苦,畢竟你是她懷胎十月的親骨血,棄你而去,她也是心如刀割呀!”

瞬間,駱奇的眼淚潸潸然而下。

“可是事隔二十五年,她早已朱顏改,早已生死未卜,就算我飄洋過海去尋找她,也是相見不相識。”

“最起碼為了使你們母子重逢,你總得去碰碰運氣。”駱堯天懷抱著一絲希望說:“我可以給你曼君當年在佛羅倫斯那家皇后宮夜總會的地址,那裡有許多她的姐妹,要是你幸運的話,或許可以在那裡找到她的一點消息,而且還可以憑她身上的信物,證明她就是你的母親杜曼君。”

“什麼信物?”駱奇驚喜的問。

立即,駱堯天的臉上閃過一抹光亮,他指著照片裡杜曼君胸前的一串項煉,記憶猶新的說:

“就是這條月光石項煉,它用了一百零八顆的小水鑽鑲著,樣式很華麗,在世界上再也找不到跟它一模一樣造型的寶石項煉了,它有一個非常好聽的名字,叫做‘狼犬之星’。”

“狼犬之星?”駱奇喃喃的念,“爸爸,這是您取的名字嗎?”

“不是!”駱堯天搖搖頭,“這狼犬之星,是我在米蘭北部的一座火山下,向一個住在叢林小湖的原住民買來的。據說,狼犬是那個部落的守護神,而月光石又非常俱有靈性,再加上那個手藝不凡的土著工匠,才能創造這樣獨一無二的人間極品。我把它買下來送給曼君,是為了用來紀念我們的愛情。雖然曼君離我們父子飄然遠去,但她唯一帶走的就是這條月光石項煉,可見她對我的真情,也是至死不渝的。駱奇,你就把這張照片帶去,這也是你唯一和曼君母子相認的憑藉。”

因此,他來了。

他做夢也沒有想到,自己竟然會飄洋過海,千里迢迢的從台灣來到意大利,來到佛羅倫斯,來到這異國的小灑館。

第一次,他發覺佛羅倫斯的夜色,竟是這樣美麗如夢。

尤其,亞諾河上的月光,盈盈燦燦的,就像照片裡的狼犬之星,閃耀著無以倫比的光芒。

他不禁吸了一口氣,卻猛然聽見舞台上那個女孩,早已換了一首歌,更讓他驚奇的,是她用字正腔圓的中文,低低如訴的唱著。他很快捕捉到一曲五日浪,是這樣的:

我永遠忘不了那天在雨中遇見你,

你純真的笑容裝滿柔情意,

好像冰雪夜過後的白色大地,

從此我迷失在愛情的苦海里。

花相思啊花相思,

你可知我心中的孤寂,

密密無從計,

只能畫個圈兒替。

花相思啊花相思,

你可知我流下的淚滴,

顆顆都是為了要感動你,

然後再感動我自己……

聽著聽著,駱奇竟被那歌聲給震動了。

他知道,不是因為那有如天籟的旋律,而是當他聽歌詞的最後一句,“花相思啊花相思,你可知我流下的淚滴,顆顆都是為了要感動你,然後再感動我自己……”他整個人就被扣住了,像有一股魔力,穿透他體內的每一根神經和血液。

就在那明亮的燈光下,他終於清楚的看到那女孩,有一張很中國的臉龐,和漂亮的五官,隱約中透著一種神秘的古典美,好像是從唐詩中走出來一般。

盡避她留著一頭棕色短髮,身穿一襲藕色的紗質衣裳,和一條真皮的黑短裙,再罩上一件繡有小碎花的透明雪紡背心,以及腳下的長筒靴,看起來是那麼現代,那麼青春洋溢,卻也柔柔亮亮,閃閃動人。

他有幾秒鐘的神飛形馳。

“想不到在這異國的小酒館裡,竟然也能聽見這麼熟悉親切的中文歌曲,看來,我是真的找到從前的皇后宮夜總會了。”他喃喃自語地說。

一時間,他的心潮澎湃了起來,眼睛更深的注視著照片上的杜曼君,而把自己陷在一片哀思裡。

許久,一陣吵雜的聲響,把他從思緒中給拉了回來,他才猛然發現舞台上的表演早已經結束了,舞台下的人群,正熱鬧的圍著一張桌子,大聲的斂噪和吆喝著。

就在他來不及弄清楚怎麼一回事,一個纖細的身影已亭亭玉立的停在他面前,閃著一雙如翦水般的眼眸,用流利的中文,柔細的說:

“大家都去玩遊戲了,怎麼就你一個人還坐在這裡?”

駱奇輕輕抬眼迎視著她,不覺一驚。

“你不是剛才在舞台上表演的那個女孩嗎?”他睜大眼睛問。

那女孩嫣然一笑。

“是的,是我。”她輕聲回答;“希望你會喜歡我唱的那首中文歌,它的歌名就叫‘花相思’。”

駱奇露出了驚訝。

“原來那首歌就叫做花相思,”他遲疑了一下問,“只是我有些不懂,在佛羅倫斯這個地方,你怎麼能一眼就認出我是華人,而膽敢用中文和我交談?”

那女孩又笑著說:

“其實在舞台上我早就注意到你了,因為你有一張很東方的臉,黑頭髮,黑眼睛,黃皮膚,最重要的一點,是你聽我唱花相思的那種專注表情,好像心有所思,我就肯定你懂得中文,懂得我歌詞裡的涵意,所以,一來到你面前,我就不由自主的,也很自然的用中文和你打交道。”

“哦?”駱奇哦了一聲,“真沒想到你的心思這麼細膩,能夠懂得察顏觀色。”

那女孩閃動著睫毛,有些無奈的說:

“做我們這一行,在五光十色的紅塵中打滾,早就練就了對身邊事物的敏感度,否則,又怎麼能夠在意大利這個現實的國度裡討生活?”

駱奇心有所悟的點點頭。

“對了!你剛剛說這裡的客人在玩遊戲,瞧他們又喊又叫,又鬧又起鬨的,到底是在玩什麼把戲?”

這一問,那女孩馬上恢復原來亮麗的神采,淺淺一笑的說:

“不是把戲,而是我們布里藍這間酒館裡,一種獨特的餘興節目。”

一時間,駱奇的興趣被引燃了。

“是這樣的,”那女孩繼續說:“每天晚上到了這個時刻,酒館裡就會舉行‘拼酒仙’的賭錢遊戲,說穿了,那是一種招攬生意的手法,如今卻成為佛羅倫斯最有特色的喝酒文化。”

“拼酒仙?”

“沒錯!”那女孩頒首的說:“這遊戲很精彩,假如你下注贏了,就可以拿回雙倍的彩金,所以很受客人的歡迎,這也是我們酒館天天客滿的原因。”

駱奇恍然大悟。

“怪不得這間小酒館,在亞諾河畔顯得熱鬧。”

“如果我沒猜錯,”那女孩直視著他,“你一定不是本地的華僑,也不住在佛羅倫斯,對不對?”

駱奇詫異的看她,發現她有一對水汪汪而充滿靈性的黑眼睛,而她的話更引起他的好奇:

“你怎麼知道我不是本地的華僑?”

“理由很簡單,”她說:“因為我不曾在酒館裡見過你,算來你是個陌生的新面孔,再說,我們布里藍這種喝酒文化,在佛羅倫斯,甚至整個意大利,都盛名遠播,可想而知,你若不是遠從香港,新加坡,或是中國大陸,就是從台灣來的。”

駱奇也笑了。

“又是你那要命的敏感度在作祟,是不?”

“不是!”那女孩否認的說:“與其說是我那自以為是的敏感度,倒不如說是對你的一種同源、同宗、同血統的親切感要來得更適合。”

駱奇心中一熱,彷彿被她吸引了。

“是的。”他說:“就因為你的一句同源同宗同血統,我確實被你猜中了,我是打從台灣來的。不過,我沒有獎品可以獎賞你,不如這樣,我請你喝杯水酒,算是我的一點誠意。”

說著,他取出了十萬里拉,相當一千陸佰元台幣放在桌上。

“不行!”那女孩立即搖頭,“我不能接受你的這番誠意,說實在,我毫無理由收下你的打賞。”

“可那不過一杯水酒罷了。”

“你還說只是一杯水酒?”那女孩說:“這十萬里拉,早就足夠你買半打的冰釀雪酒了,我看這樣好了,這些錢就讓我替你拿去下賭注,我保證,一定幫你把錢贏回來。”

“你這麼仃把握會贏錢?”

“那當然!”那女孩自信滿滿地,“因為我是未卜先知,算準了你今天會碰上幸運之神。”

駱奇咧嘴一笑。

“反正,這是我準備請你喝水酒的錢,你打算怎麼處理,我都悉聽尊便。”

“這麼說你是同意我拿這些錢去押莊了?”那女孩高興的說。

駱奇聳聳肩。

“畢竟這是意大利的喝酒文化,我該入境隨俗,不是嗎?”

“嗯。”那女孩笑得更燦爛了,然後,她拿起桌上的十萬里拉,就向人群裡走去。

不禁,望著她離去的背影,駱奇竟然有一種不可名狀的感覺,眼睛始終停留在她那溫馨、閃亮、而迷離若夢的身影上。

尤其,她那一頭俏麗的短髮,配上精緻的五官,和一身玲瓏剔透的打扮,彷佛是花叢中的夜間精靈,讓他的眼眸都閃爍了起來。

於是,他清楚的看到她幫他下了賭注之後,就穿過人群,走到一張擺滿了啤酒杯的長桌前,立刻空氣間爆出了一陣響聲,大家又叫,又笑,又拍手,又鼓譟的歡呼著:

“仙杜拉加油!”

“仙杜拉加油!”

就在那一陣陣的呼喊聲中,另一個拼酒仙的對手桃蜜莉,也一身妖冶打扮的站定了位子。

接著,場中一個男子大聲疾呼著:

“各位嘉賓,拼酒仙的比賽就要正式開始了,還沒下注的買家請把握最後一分鐘,今晚誰會搶先喝完桌上的十二杯啤酒,替各位贏得彩金,是仙杜拉?還是桃蜜莉?請大家拭目以待,現在開始倒數計時,十、九、八,七、六……”

終於,一場熱鬧的拼酒仙比賽,就在群眾的搖旗吶喊中層開了。

那歡樂的氣氛,很快把駱奇給感染了。他眼睛雪亮的望著燈光下的仙杜拉,正大口大口的把一杯啤酒給喝進了肚子裡,而另一邊的桃蜜莉,也不甘示弱,咕嚕咕嚕的猛灌著。

就這樣,她們一杯接一杯,努力的使出渾身解數,要把面前排列的酒都一仰而盡。

眼看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,兩人的氣勢齊鼓相當,但是,出奇冷靜的仙杜拉,卻在緊要關頭,一鼓作氣,以極光般的速度,趕在桃蜜莉之前,把最後一杯酒,都倒進喉嚨裡,再匆匆放下酒杯。

立刻,現場爆出了一陣歡欣如雷的掌聲:

“哇!仙杜拉贏了,仙杜拉贏了……”

仙杜拉馬上露出一個笑容,一邊向場子領取贏來的彩金,一邊笑容可掬的走向駱奇。

“我早說了,”她興奮的把二十萬里拉放在桌上,笑吟吟的說:“你準會碰上幸運之神,瞧,你果然贏了錢。”

駱奇笑了笑。

“可我沒有想到那個幸運之神,居然就是你。”他驚喜的看著她,“而且,最令我意外的,你竟是這場拼酒仙比賽的選手,難怪你會如此自信滿滿,說你篤定會贏錢。”

“其實,”她說,“我也沒有把握會贏了桃蜜莉,但為了要贏得比賽,分得更多的花紅,我只好拼命了。”

“也因為這樣,”駱奇皺起了眉頭,“你才練就了一身酒膽?”

仙杜拉點點頭。

“這也是我為什麼敢在你面前誇下海口的原因。”

“只是我不懂,”駱奇好奇的問,“你為什麼要到酒館來上班?為什麼要成為拼酒仙的比賽選手?”

仙杜拉悽楚一笑,才無奈地說:

“還不是為了討生活。”

“是你有困難嗎?”

“沒有,沒有!”仙杜拉迭聲的說:“雖然我也不想下到場子裡去玩拼酒仙的遊戲,可是隻靠在這裡唱歌,根本賺不了多少錢,總歸一句話,為了養家餬口,為了可以領到更多的花紅,就算這工作再辛苦,我也已經習慣這樣的日子了。”

“難道你沒有想過要離開這裡嗎?”

“離開布里藍?”仙杜拉愕然的看他,臉上有一片小小的哀思,“你別開我玩笑了,在佛羅倫斯這個地方,我好不容易才找到這份工作,要是我不做,又能做什麼?況且,我們一家,從我祖父開始,就在意大利落地生根,這裡早已是我的家,不管日子再怎麼苦,我只有過一天算一天了。”

望著桌上那二十萬里拉,駱奇搖搖頭說:

“不,這些彩金我不能收,它是我賞給你喝水酒的錢,早就屬於你了,我沒有理由要回來,何況你那麼拼命斗酒,總該得到一些代價。”

“我的代價就是領花紅呀,下注賭我贏的買家愈多,我領的花紅就愈多。”

“但這些彩金,是你辛苦蠃來的,你儘可以拿得心安理得,要是你覺得有什麼不妥,不如這樣,換你請我喝一杯草莓女乃酪,不就好了嗎?”

仙杜拉睜亮了眼珠。

“原來你也喜歡喝草莓女乃酪。”

駱奇笑著。

“你別笑我,”他說:“這是我的習慣,打從小時候,我就瘋狂的愛上這種酸酸甜甜的草莓女乃酪,感覺它可以治療憂傷和寂寞。”

“既然你那麼喜歡草莓女乃酪,也堅持不肯收回這些彩金,那我就聽你的,再去幫你點一杯過來,要不然,這二十萬里拉,我再和你推來推去,你準會說我是個拉碴婆。”仙杜拉一臉燦爛的說。

“拉碴婆?”駱奇朦朦朧朧的問:“什麼意思?”

仙杜拉看了看他,巧笑嫣然的說:

“在這兒的華人世界,稱呼婆婆媽媽的女人,就叫拉碴婆。”

“那男的呢?”

“男的叫大雜公。”

“哇,這麼難聽。”

“這是潮州話嘛。”仙杜拉柔聲的說:“雖然聽起來有些土裡土氣,但也挺親切,挺有趣的,不是嗎?”

駱奇輕輕點頭。

“是挺有趣的沒錯,可你怎麼懂得潮州話?”

“因為我的祖先是打從潮州移民過來的,在過去,這兒是個小小的唐人街。”

“這麼說來,你一直住在這附近,也知道這兒的歷史發展和從前的風貌?”駱奇心裡又是一陣驚喜。

“是的。”仙杜拉肯定的回答。

“那太好了!”駱奇陡的掠過一陣雀躍,激動的說:“既然你在這兒土生土長,一定知道這家灑館,以前是不是叫做‘皇后宮夜總會’?”

仙杜拉詫異極了。

“原來你也知道這兒,曾是紅極一時的皂後宮夜總會。”

“那麼我沒有找錯地方吧?”

“沒錯!”仙杜拉掠了掠額前的留海,笑臉盈盈的說:“這兒過去,的確是燈火輝煌,歌舞不倦的夜總會,也是華人聚集最熱鬧的地方。每到夜晚,不知有多少公子哥兒,富商巨賈,在這兒流連忘返,幾乎整個佛羅倫斯,沒有人不知道‘皇后宮’的盛名。”

“那為什麼如今卻變成了這間小酒館?”

仙杜拉垂下了眼簾。

“畢竟時光流轉,繁華不再,所以隨著生意一落千丈,皇后宮也幾度易主,才變做今天的布里藍。”

“你既然知道這裡的前身是皇后宮,”駱奇心急的問:“也一定知道有個叫做杜曼君的女人?她曾在這兒上過班,是當時夜總會的紅牌。”

“紅脾?杜曼君?”仙杜拉沉吟了兩秒鐘,才搖晃著腦袋說:“我到布里藍工作,至今也不過一年,怎麼會知道這裡的過去,更何況皇后宮的時代,距離現在已經好遙遠了,別說什麼杜曼君,就是它曾經有過的光芒,也早已隨風而逝,隨時間湮滅了。”

驀然間,聽著仙杜拉的字字句句,駱奇竟感到一陣陣的失落和悵然,只是低著頭,猛喝手中那杯金黃色液體的冰釀雪酒。

愈喝,心就愈沉,愈迷濛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