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鳥記

我是家庭主婦。

未出嫁之前,我在香港大學念英國文學。十八歲入學,廿二歲畢業,同年冬天下嫁世傑,至今十二年。

大兒子已經十一歲,小兒子八歲。

或者我應該說,我並不是廉價屋村那種家庭主婦。

我的意思是,我不煮食,我不打掃,我不洗熨。

世傑是一個工程師,大我六年,他事業不至於成功得可以買勞斯萊斯,不過我們也有三輛車子。平治(香港家家有輛平治,當然你聽說過平治廠至為震驚,當他們發覺香港原來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場)、小黑豹開篷跑車,與一部本田。

我什麼都不用做,事實上我竟不知道這十二年是怎麼過的。當然,我生了兩個兒子,懷孕各花掉十個月。就是那麼多。

我不參加崇德會,我不學插花,我也沒有開時裝店。

我說過了,我什麼都不做。我甚至不搓麻將。

我的兒子們功課好得要命,補習老師每星期只來兩次,他們有他們的主見,懂得跟我說:“媽媽,我想去買條腰間打褶的長褲,現在流行的。”

你看。

所以我開始覺得無聊與寂寞。

如果我說我不快樂,我太不懂得感恩。

但如果我說我快樂,我又在撒謊。

是的我彷彿什麼都有。珠寶、皮大衣、丈夫、兒於、房子、現款,年年到歐洲度假。我還有什麼不高興的﹖

我內心知道,在銀狐與梨形鑽石之間,在兒子的笑聲與丈夫的體貼之間,缺少的是那種燦爛,那一道火花,剎那間的虹彩。

這算不算奢望?一個女人在她一生中,希望看到一次藍鳥,是不是奢望?

世傑說:“你越來越沉默了,你知道嗎?”

“我去看過醫生,醫生說我貧血,因此疲勞困頓一點,請老爺原諒我沒廿四小時金睛火眼地侍候你。”

世傑說:“說話別這個樣子。”他笑。

但是我的生命從沒發過光與熱,十二年來我沒有與第二個男人喝過一杯茶,跳過一次舞。

我不是想無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,開性派對。我只是憧憬年輕的情侶們在淺水灣T恤短褲,火辣辣的太陽與激情,他們青春的面孔上凝著汗珠與愛情,影樹頂的紅花與他們的心。

我從來未曾有過這些。

與世傑像刷牙。一種習慣,一種天職——每個妻子都如此做,每個妻子都應該做。

當然,刷牙也有好處:口氣芬芳,防止蛀牙。但是你不會因刷牙而興奮吧?

因此我變得消瘦而憔悴。因為我沒有前瞻,我也沒有回憶,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。

至於世傑,我知道他的事,有時他回來,襯衫上帶著別的女人的香水。他是那種人不風流枉少年的信徒。走到那裡,總有一兩個女孩子在他身後竊竊私語:“……看王世傑,是,那個,黑色西裝,銀灰色領帶的建築師。”女孩子還如見了蜜糖一般的趨前去。

世傑是談笑風生的男人,漂亮、灑月兌、幽默。

如果女孩子稱讚他:“王先生,你的領帶太配合襯衫。”

他會說:“我的內褲更配我的膚色。”

當著我,女孩子哈哈的笑。而我不介意,因為這種笑話我已聽過一千次一萬次以上,我厭倦得要死。

好了,這是我的生活。

我推開兒子的功課,又合上。我的那份陽光呢?我也需要陽光。

然後我遇到了班。班是那種非常健康非常可愛非常活潑的男孩子,一雙眼睛彎彎的,不笑也像笑,真正笑起來臉頰出現兩個酒渦,濃眉襯得他俊期非凡,他是那種吃史各月兌鰵魚肝油大的孩子。

我在汽車服務公司遇到他。

我跟他訴苦:“黑豹的毛病是——”

他向我笑。“黑豹如果不行,最好買一輛摩根。”

他的笑使我暈頭轉向。我呆視著他——“你……”

“我不是車行的人。”他笑說:“我也是來找他們修車的。”

“呵,對不起,太對不起了。”我不住的道歉,退後一步。

“這不是你的錯,“他聳聳鼻子,皺皺眉頭,撥撥耳朵,“塊頭大的人都像粗胚,我的確長得像個機器匠。”

“不見得,我——”我很急,“我——”

“不用解釋。”他說:“我原諒你。”

我是這樣認識班的。他是雲南人,會講國語,知道“周瑜打黃蓋”的故事,他的世界彩色繽紛,沒有一點點灰色。

他會對我說:“不不,我沒有你想象中的年齡,我已經虛度了廿六個春天。”

“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麼了?”我笑問。

他調皮的擠擠眼睛。“呵,那三季,那我可沒有虛度。”

我老覺得他並沒有比我的兒子大多少。他喝生啤酒,自助饗可以吃三碟子,永遠在說在笑在動。

他拾到我漏在車行裡的皮夾子,給我送了回來。我請他吃茶謝他。

他說:“皮夾子裡有好多現款,真欣羨你這種人,可以把大量的現鈔擱在皮夾裡,然後漫不經心的把它丟掉,多理想。”又是笑。眩目的閃光的笑。

我說:“連我兒子都說我魂不守舍。”

“是嗎?”他說:“我不覺得。”

在我們能夠挽救之前,我們已經太熟太熟了。

他甚至帶我去跳舞。

“跳舞?”我反問。我沒正式跳舞已經不曉得多久,多數是跟世傑到那種大型舞會,穿著新款晚禮服擺個姿勢站上半夜,累得腰痠背痛,然後回家睡覺,這好算跳舞?

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。我們到最流行的小型夜總會去跳最新的舞步,熱鬧三四小時,然後在碼頭旁散步,我不會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,直到我認識班。

班會笑說:“你腕上戴的是金勞力士?啐啐啐,太花費,”又是一連串的可愛小動作,“你不怕壞人搶?治安這麼壞,一半是你這種人——”

他有一個好職業,他在理工學院任助教,開一部小小的福士,橫衝直撞。

與他在一起跟世傑完全不同。世傑是一個精明的生意人,年近中年,再漂亮也還是中年,太多的經驗與刻意,只有初出道的少女才會被他吸引,我是他十二年的妻,他的一切我瞭如指掌:每年夏季他故意曬黑皮膚,冬天穿歐洲帶回來的皮夾克,手上的戒指永遠配他的腕錶,卡片上印著歷年得到的榮譽……一切一切都是經營做作的,這是王世傑。

或許班到了世傑他那個年齡,班也如此,班也許一輩子也到不了世傑的地位,但那又有什麼關係?我的丈夫是世傑,我穿王家的衣服,住王家的屋子,吃王家的飯,班的將來與我有什麼關係?

我是一個罪惡的女人。

我只知道與班在一起很快樂,而這種快樂是世傑不能也未曾給予我的。

我不介意在陽光下笑出我的皺紋,因為我已經有一個世人公認最好的丈夫。班看到亦可,看不到亦可。

班陪我去看武俠片與畫展,陪我說一整個下午的“花生漫畫”——

“嘿!”我會指出,“那個戴眼鏡,一直叫薄荷柏蒂為『先生』的女孩子叫『瑪西』,那個與莎莉去露營的叫『愛多拉』,兩個不同的角色,你別搞混了。”

班會笑,眼睛裡全是不服氣,但是嘴巴卻靜默了。

他的話多。

我常教訓他:“班,嘴巴有時候也要用來吃吃東西,不然你不會長高。”

呵我是一個罪惡的女人。

深夜我坐在書房,用晨褸緊緊的裹著自己,我會跟自己說話:你想怎麼樣﹖你究竟想怎麼樣?

走出王世傑的家,不不,不可能,這種傻事只有小說中的女主角才會做,我活在現實的世界裡。

班可以給我什麼?他連自己都養不活。我又不能單單活在他美麗的笑容裡。

但是這樣子繼續下去,世傑遲早會看出端倪。世傑已經問過一次:“那個男孩子是誰?笑容那麼好。”

我答:“陶瓷班裡的同學。”

世傑詫異問:“你什麼時候開始學的陶瓷?”

“我什麼時候在做什麼,你幾時知道過?”我反問。

“好,又是我說錯了,對不起了太太,對不起。”

我們的對話因此停止。

我們很久很久沒有好好的說話,根本沒有話題。叫世傑看“花生漫晝”?簡直說笑話,他當然也閱讀:時代週刊、讀老文摘、一份英文報、一份中文報,就那麼多。

沒有十全十美的人。我也並不十全十美,否則世傑身上不會帶著別人的香水回來。只是女人做那種事就十惡不赦——女人衣食足之後居然思起婬欲來,真是千刀萬剮。我不是不知道我一隻腳踏在火中。

這是報復世傑?不不,這不是。一切後果我都非常明白,但是我不過想得到一點點的陽光、而班那裡有。

他可以在十二月裡還穿短袖子襯衫。整個人似在新鮮牌牛女乃缸裡撈出來似的稚氣天真。

而世傑,他穿著“維孔那”羊毛衫,跟我說:“聖誕新年假期我們帶孩子到佛羅烈達的迪斯尼樂園去。”

“我不去。”我說。

“為什麼不去﹖”

“我獨自在香港軋姘頭。”

“軋姘頭?”世傑笑。

“你不相信?”我淡淡的問。

“你?你連與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。”世傑說。

“別看死我。”

“太太,你是三十四歲的人了,你不會變這些花樣,要變早就變了。”世傑拍拍我的肩膀。

“你不怕我臨老變?”我抬起頭。

“我對你有無限的信心。”他說:“你既然不想去,好得很,我帶孩子們走一趟,你多多休息,多往陶瓷班做數只花瓶。”世傑一面的笑容。

真令人生氣。我已經三十四歲,但鏡子裡淡妝的三十四歲尚年輕,尚可以與男朋友在淺水灣散步。

我與班到淺水灣酒店,坐在他們著名的吊扇下,喝檸檬茶。

我說:“你看這吊扇,像“『卡薩白蘭卡』。”

班凝視我。“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,還有你這麼多幻想。”

“這不是讚美吧?”我有點慚愧。

“我不是損你,但一個人過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後,逸樂之餘,很少想東想西。”

我仰仰頭,無可奈何的笑。

我說:“在我小的時候,我從未曾遇見你這樣的男孩子。”心中牽動地惋惜。

“現在遇見有什麼不好?”他詫異的問。

我坦然的答:“現在我老了。”

“你老?”他輕輕扯扯我的頭髮,“我尚沒有看見白頭髮——讓我們這麼說:你不再年輕,但你也還沒老。”

“我沒有前膽。”我的牢騷終於開始。

“但是我們都沒有前膽,”他跟我說:“我們都是活一日算一日。我們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,所以我們要快樂。”他又老規矩皺皺鼻子。

“如何快樂﹖”我問。

“自得其樂,苦中作樂。子非魚,焉知魚之樂乎?樂在其中,及時行樂……”

“這個貧嘴的!”我終於笑。

“看,你終於笑了。”他說:“我喜歡看你笑,你的笑容蓋過你手上鑽石的光芒。”

“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歲,尚沒有鑽石皮裘是不行的。”我坦白的說。

“這便是你的煩惱。”班又凝視我,“魚與熊掌,不可兼得,這是個現實的世界,你不能擁有一切。”

他是在暗示我嗎?他想說什麼,他是在指示我?

“你得到的,已經遠比一般人為多,”班輕輕的說:“想想你所擁有的,別想你欠缺的。”

我微笑。

“你不是在找尋藍鳥吧?”他問我。

“不。”我看著遠處的沙灘。浪碧碧藍地一個個打上來,捲起白色花沬。他猜中了我的心事。

“你想演國語片﹖”班問:“要不要月兌掉鞋子走走沙灘?”他笑得一臉太陽。

我搖搖頭。我已經滿足,看著他是多麼高興——至少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,有人是懂得廉恥的,有人健康可愛。

我用手掩住臉,深深嘆一口氣。

“假期到什麼地方去?”他問我,“有什麼大型舞會?”

“你又知道了。”我說:“哪兒都不去,我休息。”

“陪丈夫孩子?”

“不是,他們在佛羅烈達。”我說:“去旅行。我怕累。”

“呵,”他說:“佛羅烈達很美,你真應該放寬點,別老鑽牛角尖,為什麼不去走走?”

“班,”我忽然轉過頭來。“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飯嗎?”

“當然。”他天真的攤開手。

我笑一笑。我們兩個人去燭光法國餐廳吃晚飯。我喝多了白酒,用手撐著頭,心頭很踏實,難怪自古那麼多女人偷情,原來有這樣的樂趣:丈夫在外埠,男友在眼前,保障之外,添清添趣。

(我是個罪惡的女人。)

班喝著啤酒,他的酒渦深深地現在臉頰上。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。

他曾經說過:“我留長髮的時候,比花拉科茜好看。”這個人的一張嘴。

世傑說話也厲害,但是世傑的笑話只說與旁的女人聽,他的正式妻子沒份兒。

“有錢的太大都像你這樣吧?”班微笑。“嘆寂寞,其實你可以出來工作。”

“工作?你的意思是,出來供眾人吃豆腐?”我白他一眼,“你又不是沒有女同事。”

“噯噯,話不能這麼說,你侮辱女性,我反對。”

“算了吧,我自己難道不是女人?一個女人便是一個女人,總會得流露女人的本性,總會得多多少少利用她們原始的本錢,我難道說錯了?才不會。”我說:“我丈夫不讓我工作,他不喜歡我拋頭露面。”

“我早說過,你是個幸運的太太。”他聳聳肩。

“我覺得一切太太都不應出外工作。”

“是是,”他摟著我肩膀:“一切女人都應該被撫養著,被珍惜著,女人們都該早早結婚,找到最佳的歸宿,像你這樣,是不是?”

我微笑。把最好的十年青春換保障,結婚。

是,然後在十年之後,再出來找男朋友。

今夜我彷彿已經決定要勾引班。

他很快就會意了,這麼聰明的男孩子在這方面怎麼會得笨呢,他輕輕的問我:“你想清楚了?”

我點點頭。

“我的嘴巴很牢,你放心。”說這句話的時候,他是嚴肅的,具有誠意。

我又點點頭,我並不怕他的嘴巴。

“你的家還是我的家?”他輕聲問。

我在考慮。在我的家未免放肆點,但是半夜裡穿衣服走的將會是他,我可以一覺睡到天亮。到他家去?方便得多,但誰知道那是個什麼鬼地方。一個人成年之後,永遠是自愛——愛自己。

“你很慎重。”他吻我的手。

“我們到酒店去。”我說。事後兩個人穿衣服一起走,但是有點髒相。

他猶疑。“我從來沒到酒店開房間。”

我說:“我也沒有。”

“到我家來,”他說:“你該看看我的家。”.

“說叫『舍下』。”

“你該來看看『舍下』”他笑道:“很暖和別擔心、你不會被待慢。”

“那張床很多女孩子躺過吧,”我笑說:“我當然沒想過你會為我買一張新床。別介意。”

“別介意?當然我不會介意,女人都有妒忌狂。最好是每個男人一見她就中魔成為她一生的奴隸,她愛不愛他倒不是問題。”他笑。“是不是?”

“是。”當然是。

我們終於到了他的家,那是個很不錯的小鮑寓,兩間房間兩個客廳,居然還看得見海港景色,收拾得也很整齊,只是沒有個人特色。

他解釋:“我只是回來睡覺。”

我笑,坐下來,很有點緊張。

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說:“我們其實不一定要做那件事,真的,我們聊聊天也可以。”

我握住他的手。“謝謝你,班。”

“如果我可以幫助你恢復信心,如果我可以使你快樂,儘可能範圍內,我一定會做到。”

他可以做得到。但是我呢?從此之後,我這個人不再完全屬於王世傑….世傑知道了又會如何?

我真正的在想,他知道又如何?也沒有怎麼樣!不錯,他是賺錢的那個,但是我即使回了孃家,父親恐怕會把我供養得更好。飯票不是理由,不過我與世傑是有感情的,不足以山盟海誓,但足夠白頭偕老。“你在想什麼?”班把我擁在懷內。

“想我的丈夫。”

“女人總是在最荒謬的時間想最荒謬的事。”他喃喃的說,緩緩地吻我的耳朵。

我覺得我無恥:耳朵上戴的是世傑送的鑽石耳環,人只有在無恥的時候才最滿足最快活——佔了便宜,成功地做了一次騙子,諸如此類……

我們坐在他那張小小的床上。

我說:“什麼事總有第一次,過了第一次一切會成為習慣。”這話是為說服我自己而講的。

“是嗎。但是我卻希望你永遠覺得是第一次。凡事成為習慣之後實在太糟糕。”

我明白,我與世傑……

班的身體強壯而有力,他很年輕,比他的年齡小很多很多。剎那間我像回到極幼的小女孩時期,身上永遠穿粉紅色裙子,白襪子。糖與香料。我緊緊擁抱著班,我並沒有流下眼淚,一切也並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麼美妙,藍鳥並沒有出現,我只覺得一點點高興。

斑興在十二年之後,我還能夠吸引到年輕的男人。,這證明很多:證明我還是一個女人,尚被需要的女人。

班問我:“有沒有失望?”他還是那麼可愛。

我微笑。

他送我回家。

在家淋完浴,我發覺掉了一隻耳環在班家中。

那是隻一卡拉的方鑽耳環,而且具紀念價值,我必須要把它取回。我不知道班的電話,不過記得他住的路名與門牌。我披上大衣馬上出門,心中很懊惱,這簡直是蛇足。如果不立刻去,又怕他的傭人會拾走。

我不會原諒自己。我把車子開得飛快,到了班家,胡亂停好車子,上樓按鈴。

屋內有燈光,而且我走了才不夠一小時,我相信他人在。門鈴按完又按,他終於來開門。

“你——”他很驚異。

室內有音樂聲。我馬上明白了。

我低聲說:“一隻耳環,快去找一找。”我給他著左耳,“同樣的一隻,我在門外等你。”

“謝謝你。”他也低聲說。掩上門,進去了。

裡面傳來一個嬌滴滴的聲音:“誰啊﹖”

“呵——收報費的,欠了他好幾個月,所以趁夜來追數,我到睡房去拿給他,三分鐘。”

我靠在門口,所有的話聽在耳內,我不是不覺得好笑的。真是的,虧他想得出來:收報費。他家裡訂此些什麼混帳報紙。

同時我也覺得辛酸。女人。女人喜歡什麼都往最好的地方去想。而事實上我不過是他輪班女人中的一名,他當然有女朋友——許多許多。(藍鳥!)

餅沒多久他又來開門,把耳環放在我手中,我攤開手一看,不錯是它,真是不幸中大幸。

他用手作揮汗狀,“噓!”他說。

“謝謝。”我說:“再見。”

他擺擺手。

我忍不住笑著回敬他一句:“龍體保重。”

他作其要揍我狀,然後關上門。

我走到樓下,已經筋疲力盡。我把耳環戴上,開車再度回家,心情完全不一樣,幾乎忽然老了十年。

並不值得。我不懂得玩,我太投入,不夠灑月兌。

一切都並不值得。

事後那幾天,班有打電話來,但是傭人替我回掉了,我對班完全失去胃口,一切不過是我幼稚的幻覺,一切一切,我不過是一個貪婪與愚蠢的女人。

世傑帶著孩子們渡假回來,我開著平治去接他們,兒子纏著我又叫又跳,頭上戴著迪斯尼樂園買回來的米奇老鼠帽子。

世傑說:“你的氣色好多了,我真有點懷疑你有情人調劑精神。”

我握著他的手,笑一笑。

我開車把他們送到家,行李馬上攤滿一屋子,世傑往床上一倒,呼呼地睡。大兒子猛抓著電話向他的小朋友報導旅行過程。小兒子在廚房找冰淇淋。幸虧女傭人大前天已經回來上工了。

我踢世傑。“喂,你把你那臭鞋月兌掉好不好?床罩是新的!”

他躍起把我拉在床上,咆吼一聲,“當心!我是一個性飢渴的丈夫。”

我笑說:“救命救命!非禮!”

他做一個猙獰的樣子,“不會有人聽見的!”

小兒子臉上糊滿冰淇淋,站在房門口說:“我聽見了。”

我們大笑。

我發覺我其實是一個快樂的家庭主婦。

世傑問:“你好嗎?”

我答:“很好,謝謝。”我把頭埋在他胸膛裡。

世傑,我收回一切對你不公平的抱怨。

於是我們又開始正常家庭生活。

棒了很久很久,我又見到班。

還是世傑先看到他的。世傑說:“那個男孩子,不是跟你同一陶瓷班的?”

我說:“你的記性倒是很好!”

“又錯了。記性不好是錯,記性太好又是錯,做丈夫在這個年頭真是難。”

我隔一會兒才轉過頭去,是班。班與他的女友。

那個女孩子豔麗得驚人,穿得很暴露,天氣還涼,她已經繃著小小的T恤,眉毛跟班一般濃,眼神與班一般的具挑逗性。

世傑也說:“美麗的女孩子。”

我點點頭。

班也看見我們,很大方的走過來,我們四人互相介紹。

班看著我一會兒,我微笑。奇怪,我並沒有臉紅,我問他:“好嗎?”

“好,你呢?許久不見。”他撥撥耳朵。

我又微笑,我想我還是喜歡他的,這可愛的大男孩子。

我說:“帶兒子們來游泳。你們剛要走嗎?不客氣了。”

“再見。”班說:“有機會再見。”

他帶著他那耀眼的女友走開。

世傑說:“這男孩子彷彿對你有點意思。”

“呵﹖”我反問:“我﹖你難道沒瞧見他的女伴﹖我已是老太婆了,能把他養下來。”

“別那麼說好不好?”世傑笑,:“那我豈不是成了老頭子?”

兒子們自泳池上來的時候我才想起,咦,世傑吃醋了。他剛才那話兒當中,多少帶點酸味。由此可知,我還不致是王家的一件客廳傢俱。

我微笑。我是一個貪婪、無恥,而且幸福的女人。我很為自己慶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