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
分手後的第一年,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。
分手後的第二年,他介紹了一宗生意給我,我們偶然會通電話,我知道他正在跟一個女孩子來往。那個女孩子比他年輕十年,是他一位朋友的秘書,我見過她一次。她很仰慕阿政,就象我當年仰慕阿政一樣;跟我不同的是,她沒有覺得自己配不起阿政,她不認為阿政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出色的女人。
“他很大男人。”這個女孩子對我說。
從前我也知道阿政是個大男人,我以為自己是個小女人,我努力工作,是為了他,愛情是我生存的動力。可惜阿政要的,不是我這種大女人中的小女人,而是一個沒有野心,甚至沒有進取心的女人。
分手第三年,阿政告訴我,他要結婚了。
“她想要個名份,我的年紀也不少了。”阿政一邊搔頭一邊說。
我都忘了,他已經三十八歲。
“恭喜你,會請我喝喜酒嗎?”我問他。
“你有空嗎?”他問我。
“我還是頭一次喝舊情人請的喜酒,我一定會來的。”
“有一件事,我一直耿耿於懷。”阿政說。
“什麼事?”
“那天打了你,對不起。”他說。
“是我先出手打你的。”
“我不應該還手。”
“當時不可能不還手的。”我笑說。
他也笑。
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間酒店舉行,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。以前我們一起的時候,我也憧憬過我們的婚禮,我只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,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。
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,可以掛在客廳裡。我想了很久該送什麼禮物給他,最後,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,讓他家裡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。
在宴會廳外面的走廊,我遇到阿政。
“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。”他跟我說。
“有一件事,我都忘了——”我說。
“什麼事?”
“那一雙雪靴,是你拿走了,還是我拿走了,搬屋時很亂,我都忘了。”我說。
“是我拿走了。”他說。
或許是我一廂情願,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,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。
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,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餅的單位,時常站在陽台上,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,我仍然相信,沒有人會象他那樣愛我。
站在陽台上,我會希望香港下雪,那麼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。
——全書完——